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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法院打官司取证、结果,是否需要请律师

 01-09 11:58  悬赏 20  发布者:feisha……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1)
实际情况:

1、我方租房,房东家的房子上的窗子玻璃因意外掉下砸到人;

2、我方已赔偿伤者6000元;

3、伤者经医院治疗后,主治医生说该伤者治疗两天后就可以出院,但作为医生不能赶病人走,该伤者出院+休息一个月后说实际住院了7天;

4、该伤者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到医院就医后,主治医生说明了伤者情况,该伤者的伤势属于头部受伤,开口4厘米,共缝5针,在经过CT,血液,全身检查后未发现任何损伤问题,询问该伤者的主治医生后,该主治医生告诉我们说,该伤者的伤情不严重,未达到最低的轻伤标准,应属轻微伤;

5、在和伤者私了协商后,伤者未拿出具体的费用收据和明细,只是用A4纸打印了一份1-7天的医疗费用的明细共7000元整,该明细没有任何医院证明的公章,且伤者要求继续赔偿其明细上多余的1000元,外加住院和休息23天共一个月的误工费3100元;

6、所有的收据都在伤者手上;

7、至始至终房东未出面承担过任何责任。

我方情况:

1、我方已赔伤者6000元整;

2、窗子上的玻璃是房东家窗子上的,由于房东在未对房子修理,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租给我方,因为房子年久失修,我方在对窗子玻璃的清洁后自己脱落掉下砸到人;

3、我方有支付对方5000元的收款收条和1000元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原件在伤者手里;

现在的情况:

1、伤者已请律师,并建议我们私了;

2、房东对此不理睬,并将所有责任推到我方身上,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3、我方不太愿意继续再支付费用;

4、伤者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我的问题:

1、如果我们作为被告被诉讼后再要求连同房东一起连带诉讼,我方会被要求继续赔偿多少金额,房东应承受多少金额?

2、我方作为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

3、如果我方在未请律师的情况下,对待此次案件,我方作为被告应该如何去取证?

4、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方作为被告,在此次案件中是100%败诉的,那么对方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5、伤者的主治医生说“这个伤者两天后即可出院,需要的不是治疗而是调养”,但该伤者不听取主治医生的建议,继续住在医院并再次产生其他的医疗费用,该伤者的病历共分为两份,一份纸质病历在伤者手上,另外一份属于病历原件在医院计算机电子病历库中,这些病历信息是否能作为伤者本可以出院却赖在医院并产生其他费用的证明,以及伤情诊断和鉴定证明?

6、如果伤者在伤情不严重的情况下,出院后并请长假约27天时间,而实际情况是该伤者本不需要请太长的假期就可回到工作岗位上却赖着不去上班导致误工,且要求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3100元,那么该伤者请长假期间,误工的费用又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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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9日 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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