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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后劳动关系

陕西 01-09 12:48  悬赏 0  发布者:yunshi…… 给我留言  回答:(7)
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康复出院,单位是否必须强制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只按规定发相应的伤残补助,使得收入大幅降低。如果职工能够胜任原岗位的工作,是否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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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9 12:50
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及待遇。
回复时间: 2014-01-09 12:54
四级伤残应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
回复时间: 2014-01-09 13:03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1-09 13:14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15
四级伤残不需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29
你好,能够胜任原岗位的工作,是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及待遇的。
回复时间: 2014-01-10 11:42
陕西专业劳动法律师余伟安为您解答:
首先要说的是,要求你退出工作岗位是法律规定的,这是单位的权利,你的义务;所以并不是由你个人主导的。我个人认为从法理精神上可以尝试一下:如果你认为能够胜任原岗位工作,可以向单位申请不退出工作岗位,并经社保机构同意,而且需要就待遇问题达成协议,方可实现你的想法。但实现起来并不容易,而且容易产生很多纠纷,现实中很难操作。   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理由:
一、是否退出工作岗位,要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执行,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来看,一至四级和五六级有明确的区别对待,四级退出工作岗位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职工个人是义务,没有留下来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二、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后,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全部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负担,这也正体现了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即分散用工风险,用人单位肯定很乐意。如果说单位让员工继续留在岗位,会产生很多法律难题:1、社保基金因职工未退出岗位拒付伤残津贴;2、职工从社保基金领取伤残津贴后还要向单位主张工资,认为自己伤残津贴和新的劳动报酬不冲突,现实中已经有这样的案例,单位好心惹来麻烦;3、伤残职工因为没有退出岗位,再发生新的工伤事故,责任谁来承担,是否可以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是否因为单位的擅自留用四级伤残职工而拒绝新的工伤赔付,一旦有新的工伤问题,谁来承担?4、四级伤残,能否胜任原来工作,谁来认定,标准是什么?等等,还会有一系列问题出现。所以,我们看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一种简单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是针对绝大多数情况而言,不可能把你的个别情况考虑进去,现有法律规定的操作成本也最低,方法简便。
三、全面客观看待你的四级伤残带来的待遇降低问题。说实在的,你能提出上述这样的问题,可见你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勇敢而有担当的人。尽管已经四级伤残,还希望在自己工作岗位工作,说明你是一个爷们儿。我余伟安律师代理过很多工伤案件,四级伤残能够有这样想法的人并不多。但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就是这样,从你的问题中也看出了法律的漏洞。但要解决这个漏洞就要解决上面我提到的难题,可能需要时间。另外,职工工伤后肯定会带来收入待遇的减少,这是必然的,你从心态上得调整接受这个现实。可以尝试从其他渠道获得一些救济或者收入。
四、我个人认为从法理精神上可以尝试一下:如果你认为能够胜任原岗位工作,可以向单位申请不退出工作岗位,并经社保机构同意,而且需要就待遇问题达成协议,方可实现你的想法。但这也只是我的理想想法,算是一个思路。操作起来也是要花些心思的。
最后,衷心祝愿你健康快乐。如果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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