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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没有生产日期

陕西-西安 01-09 17:07  悬赏 0  发布者:嘀嗒猫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食品(当时买食品送100元话费),我收到货,吃了不舒服,才仔细看了商品,发现没有生产日期。那么我是否可起诉对方,申请十倍赔偿。赠品话费100元,商家已经付款时就已充值。现在假如商品200元,但那么十倍赔偿应该怎么算?由于是网上商城购买,商家是北京的,我是西安的,我能在本地诉讼嘛?
问题补充:
商品金额200元,话费100元是作为赠品存在的。那么应该诉讼请求赔偿多少?这种情况胜诉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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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9 17:13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食品安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1-09 17:2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1-09 18:29
向当地的食品安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1-10 09:44
你好,可以的,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1-10 09:55
您好,可以在西安起诉对方,十倍赔偿应当根据该商品实际购买价格计算,如果商品价格为一百元,则诉讼请求金额为1000元,以此类推。
追问:

商品金额200元,话费100元是作为赠品存在的。那么应该诉讼请求赔偿多少?这种情况胜诉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等

回答:

可以请求3000元赔偿,还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

回复时间: 2014-01-10 14:27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并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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