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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江苏-苏州 01-10 16:26  悬赏 0  发布者:SUNNYL…… 给我留言  回答:(3)
这边拆迁情况如下
我们自己的房子是按1480元算,拿房是1580元,以平方换平方,如果超出面积过商品房面积一半,就可以再拿一套房子,按1980元算,合同签定前提是我们拿多层
现在过去三年了,我们可以拿房子了,现在新规定出来了,说现在房子造价高了,超出面积要按2400元算,说现在是小高层了。但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肯定是不愿意的,我们愿意拿多层的房子,现在政府不造多层了,造了小高层,要我们按2400元补,哪有这种道 理呢
现在政府给你2天的时候,要把钱给补足,不然就算自动作废,放弃房子处理,你说这种事情如何处理?
比如说原来自家房子300平方,按1480元算,政府补你44.4万元,现在商品房一套是120平方,两套就是240平方,按1580算,是37.92万,第三套房还余60平方*1580=9.48元,另补的面积60*2400=14.4万元,争议就在后面补的这60个平方上,合同上是1980,现在要收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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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0 16:2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1-10 18:51
可以起诉他们。
回复时间: 2014-01-10 20:53
其实多层比小高层值钱。
可要求按照合同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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