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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如何判

 02-17 08:37  悬赏 10  发布者:威海人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6)
事情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
某村的三位村民宋某和于某到邻村饭店吃饭。对老板说:“书记说吃完后让我们签字。”老板说:“你们让书记给我打个电话。”这时他们中的一个就给书记打了电话,并且把电话交给了老板,书记说:“就是60元。”结果他们三人吃了88元。签了60元。宋某要给服务员(老板的女儿)20元。服务员说:“不行,你要给我25元。”之后又争执了几句。接着老板说:“算了,再签个字吧。”结果就签了。
后来他们又回去接着喝,并且还砸了饭店的一些酒和酒瓶。这时,服务员在房间外看了看,就对老板说:“妈,你过来看看。”老板就说:“你们喝多了,找个地方歇着吧。”宋某就扯着自己的小胡子把脸贴在老板娘的脸边骂到:“我操你妈个B。”说完就走。此时,饭店已经向派出所报了警。服务员和他们要打砸的东西的钱,不给。其中一人放言到:“我就不给,你能把我怎么样?”宋某摇摇晃晃的走出门,结果没走出多远就撞在灯箱上,摔倒了。服务员准备再次上前要钱时,宋某起来骂服务员,服务员也骂宋某。宋某朝服务员的胸部重重打了一拳。服务员就准备用手抓宋某的脸。这时厨师孙某就上来用身体挡在服务员的身前,并且让服务员走开。这时,于某从后面揪住了厨师孙某的头发,并抓伤了孙某的额头。与此同时,宋某扇了孙某一记耳光,把600多度的眼镜给打掉了。在未带眼镜的情况下,孙某就朝宋某打了一拳,结果打在面部。 
后来,派出所就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对服务员和孙某的伤进行了拍照。最后,派出所把孙某以及在现场的人也叫到了派出所,进行了笔录。 
后来,宋某就到医院住院了。并且他还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鼻部轻伤,眼部重伤。 

请问:厨师孙某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防卫过当造成的故意伤害罪,还是防卫过当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宋某和于某的行为能构成什么罪?
  此事,对孙厨师来说民事赔偿最高大约要赔偿百分之多少?刑事责任最轻大约能怎么判?
孙某已年满18周岁,要赔偿的话,法院是否会判孙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谢谢!!!
问题补充:
对于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防卫过当造成的故意伤害罪还是防卫过当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请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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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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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7日 09时25分
   
 应该是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在3年以下定罪量刑。鉴于对方存在过错,应该有判缓刑的可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7 08:45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孙某父母不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01
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满十八岁的,不会判决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24
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可以考虑从轻判处,宋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39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40
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满十八岁的,不会判决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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