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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现在分手,男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河南 01-14 21:21  悬赏 0  发布者:MM1593…… 给我留言  回答:(3)
未婚同居怀孕,现在因感情不合,要分手,想起草份协议了结,这样合理吗?以后如果有什么事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问题补充:
小孩子已经流了,赔偿已经到位,有必要要求签订今后双方各不相关,无论对方今后出现任何健康及感情问题都与对方无关,双方今后不再发生任何联系的协议吗?如果签订了对有什么后果?如果身体有什么后遗问题还可以去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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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4 21:23
本来就没有什么,就是小孩抚养的问题。
追问:

小孩子已经流了,赔偿已经到位,有必要要求签订今后双方各不相关,无论对方今后出现任何健康及感情问题都与对方无关,双方今后不再发生任何联系的协议吗?如果签订了对有什么后果?

回复时间: 2014-01-14 21:37
一、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未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属于未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分别自由恋爱。
二、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三、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1-1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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