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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男方,我和我女朋友登记了,现在登记半年,没办正式婚礼

山西-临汾 01-15 19:56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男方,我和我女朋友登记了,现在登记半年,没办正式婚礼,定婚彩礼带金7万,登记后,我父母借款给我付的首付,贷款的部分主贷人是我,按揭还款,现在要分手,女方同意房子产权给我,这房子的首付能算我的嘛?彩礼钱能追回来嘛?因买房子欠的债是共同债务嘛?离婚协议书上的房子怎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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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5 19:59
答:1、是的;2、没有共同生活时,可以主张返还;3、是的;4、协商确定归宿。
回复时间: 2014-01-15 20:09
一般登记结婚后,彩礼不予返还。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借款及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1-15 23:14
1、房子的收复是你的出资,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2、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3、债务应按应按各自所借款金额各自偿还。女方用以的房屋借款,你可以以金钱的方式偿还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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