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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超过10年的公司,合同期内突然降工资,该如何维权?

广东-广州 01-16 14:48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2003年3月入职现在的这家公司,2004年8月开始缴社保,自2007年开始做研发部门经理助理逐渐做到部门副经理,2010年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从研发调到销售部门做副经理,原工资不变另加业绩提成,到2013年末,经过近4年的艰苦努力使得销售业绩实现了翻3翻(6倍之多),现在公司觉得我的收入太高,2014年突然就把原工资降了2000多,我感到很郁闷,这样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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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09
您好,申请劳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00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01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32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35
不合法。公司不可以随便降低薪资。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37
公司违法降薪,你可提出异议,如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公司补足降薪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15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没有与你协商一致就降低工资,是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4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28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如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7:08
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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