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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与一男没有登记但有一子一周十个月,因感情不和,我要分开,他不同意

 01-16 15:59  悬赏 0  发布者:我爱小星星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5)
我与一男A按照家乡的习俗结婚但没有登记,他方给了我彩礼六千,三金一万七,之后生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我离家出走,现与另一男B登记结婚,A方不知情,总去家里找我,我在外地给家里人打了电话,让家人替我转告A方我不会再回去过,A方不听并多次要求我出面谈,多次去家里吵闹,我母亲气的生病,请问我有权利提起上诉吗?
现在我已有新的家庭,算重婚触犯法律吗?
我不图财产不图抚养费,只为了让A方不再去我父母家,我最担心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有可能会判给男方吗?这种可能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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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6日 16时06分
你好,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追问:

你好律师,那请问我提问的前两个问题怎么解决好呢?

回答:

你好,不算重婚,你起诉对方侵权,可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10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现我已与另一方登记结婚,A方说我重婚成立吗?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17
没有结婚自行分开即可,如果他再去找事,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24
您好,结束分居关系即可,如果对方再去找您,报警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31
结束分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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