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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北京-朝阳区 01-17 21:04  悬赏 0  发布者:fawang……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结婚4年,他婚后没有收入,前3年都是我用我自己卖房的钱生活,但今年钱用完了,他把他儿子名下的房子做了抵押贷款用于我们的生活和公司支出,请问他贷回的钱是我俩双方的债务吗?
问题补充:
但是前3年用于生活的钱全部是我的,是不是也应该算我俩的债务呢?
开公司是我丈夫的意愿,他不让我去外面工作,所以只能帮他做公司的事情,我俩已无感情可言,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他不想离所以总是威胁我),法律会怎么裁定?会对我不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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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14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1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18 09:41
是双方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12
是的,因为被用于共同生活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1
双方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6
是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6
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40
你的钱用于共同消费,不算。
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应想合法办法。
回复时间: 2014-01-18 01:14
你好,用人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的。
回复时间: 2014-01-18 09:48
你好,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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