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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甘肃 01-18 08:33  悬赏 0  发布者:wdzjw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父母承包的二亩地被征用,村队领导要没收征地补偿费,理由是父母已经去世,女儿都出嫁,儿子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请问这合法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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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8 08:34
由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01-18 18:06
合法。
回复时间: 2014-01-18 08:3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1-18 08:48
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01-18 10:37
你好:不合法。土地征用补偿款属于土地收益,你父母去世后,该笔款作为遗产由你父母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村领导没收是违法行为,再说村领导也没有没收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1-18 11:50
你好!不合法,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01-18 13:56
你好,这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土地补偿款就是土地收益,你父母去世,应该由你们作为子女进行继承的,他们没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去跟他们要,不给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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