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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无意发生的死人事件

广东-中山 01-19 02:32  悬赏 0  发布者:lzn603…… 给我留言  回答:(8)
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 死者李某(化名) 被害人赵某(化名)
事情是这样的,张某和李某去年撞车,当时李某打了张某一巴掌,又骂了几句张某,双方就离开了,直到今年,李某又找人过来殴打张某,当时,李某的人牢牢抓住张某让李某用刀子捅,张某当时应该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反抗着挣脱了束缚,抢过李某的刀子,对着李某那方的人乱捅,后来有人报警,警方来到现场时,他们就都开始逃跑,李某就是在这个逃跑过程中死亡的,李某是被刀刺中胸口而亡的,而张某也全身是伤,被警方拘留在医院,并且限制了自由,另外就是还有赵某,赵某是李某的人,赵某也是被刀子捅到的人,已经进去医院抢救,而今天才得到赵某成功抢救回来的消息
我想要的是请律师帮我维护嫌疑人张某,所以我想问一下他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正当的自我防卫?特别说一下,刀子本来是死者李某的,是犯罪嫌疑人张某从他手上抢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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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9 07:26
不是正当防卫,应为故意伤害罪(致死)
回复时间: 2014-01-19 07:44
属于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4-01-19 09:05
要看具体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4-01-19 10:14
如属实,属于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4-01-19 17:44
1、假如李某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捅死的,那么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了,属于事后防卫的范畴
2、事后防卫就是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因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其行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1-19 21:42
应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回复时间: 2014-01-20 08:49
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回复时间: 2014-01-20 13:46
涉嫌故意伤害,具体还要看证据如何。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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