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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及公告送达条件

山东-青岛 01-21 13:01  悬赏 0  发布者:nannan……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想咨询下被告是外地户口,因联系不到需要公告送达,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在本地起诉?12年3月起诉过因被告联系不到退回,12年7月又起诉过,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12年3月计算两年,还是12年7月计算两年。外地户口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在案件所在地必须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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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1 13:28
从7月份计算,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21 13:33
原则上原告就被告,但根据案情,不动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等都可以成为管辖地,个人认为应该从第一起诉被驳回开始算时效期间,公告送达的外地需要在居住地、户籍地等进行公告。
回复时间: 2014-01-21 16:19
需要看你是什么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本地法院有管辖权就需要受理
回复时间: 2014-01-21 16:42
从12年7月开始计算,必须到被告居住地孩子户籍地起诉送达公告。
回复时间: 2014-01-21 19:52
从12年7月开始计算,必须到被告户籍地起诉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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