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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故

山东-日照 01-22 18:18  悬赏 20  发布者:zh1235…… 给我留言  回答:(2)
孩子上小学三年级时,不小心把同学蹭倒导致其脚受伤。也赔偿了   当时也立了证明存在所在小学,但因半年后学校发大水证明丢失。又过了不到半年受伤的孩子骑自行车再次碰伤那只脚导致旧伤复发。把我们一家告上法院,但到最后也不了了之。 现在孩子上高二了为啥最近又有传票送来?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过了诉讼时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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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2 23:18
你好,估计又起诉你们了,建议积极应诉即可。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要看案件具体情形。
回复时间: 2014-01-23 07:24
你好,对方应当是向法院起诉你们了,但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超过。建议携带传票诉状等找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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