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申维丰  崔新江  
该问题已关闭

伤者治愈后不出院,以转院为由回家休养。

广东-中山 01-23 20:49  悬赏 0  发布者:yqs82 给我留言  回答:(3)
伤者小腿受伤(外伤、无骨折)医生说拆线后可回家休养,伤者以未完全恢复为由不出院,协商时说要6万元就可以出院,我不答应,马上就是春节,伤者现以未治愈为由,申请转院治疗,实际为去医院挂号,不在医院住,请问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3 21:42
过多的费用他要自己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1-23 21:46
不合理的费用可以不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1-24 11:03
1、法院只支持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您可以收集对方不合理医疗的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
3、实践中可以通过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医疗费的相关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审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3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6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29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