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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人借走并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用于转资金,我该怎么办?

浙江-金华 09-08 13:48  悬赏 20  发布者:kaikai…… 给我留言  回答:(3)
老板借故借走我的身份证,结果隔了两三天,其间几次要不回来,在我再三追要下他说用于转出注册资金.他将公司注册资金中的一部分(至少300万)转入我的名下(似乎不用开银行户头),然后再转出或取现用于其他用途.这应该是属于抽逃注册资金的.请问在这种事实下我可能要承当什么法律责任?我现在该怎么做?目前我是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之一,在我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我最应该避免做什么事?或者干脆我辞职不再做下去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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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08 13:55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08-09-08 14:57
你涉嫌共同抽逃注册资金。
回复时间: 2008-09-09 14:03
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对老板抽逃出资的行为不知情的话,你有可能会涉嫌抽逃出资罪的共犯。你可以要求老板和你一起把户头注销,具体怎么做还是要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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