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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关系问题

山东-潍坊 01-26 23:03  悬赏 0  发布者:shando…… 给我留言  回答:(1)
1 本人女,潍坊单位离职,单位要求将计生关系转出
2 本人在潍坊寒亭住房一套,房产证是本人名字。所在房产小区归A居委会管理
3 本人户口在潍坊临朐农村(农村户口)
4 本人想将计生关系转到房子上,经和寒亭计生局确认,有房产或本地户口都可办理,符合要求。由A居委会具体处理
但A居委会要求:
a 将临朐户口转到寒亭房子上可办理 
b 需要两个寒亭当地的公务员或政府人员担保才行
c 缴纳5000元可办理
问题:
1 A居委会要求a、b、c分别是否合法?
2 A居委会是否可以自己制定计生关系标准?
3 这是否属于刁难群众?如果问题提交当地纪检委,他们是否可以受理?
盼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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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7 07:45
1不合法的
2不可以的
3可以投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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