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捡钱

 01-27 20:1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w……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3)
律师您好:请问拾荒时在垃圾堆捡到人民币四万元,把它据为己有是否触犯刑法啊?是否应该受到法律追究呢?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27日 20时22分
如果失主找时要还给失主。否则将构成犯罪。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真挚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7 20:18
答:拒不返还时,涉嫌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14-01-27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所以,你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你拒不交出的话,可能涉嫌侵占罪
评论者:zhangwenhuan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1-27 21:10
谢谢您认真、真挚的回答!非常的感谢!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8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359
安徽 合肥
人气:12234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319
山东 东营
人气:259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00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