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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涉及哪条法律条文?

山西-临汾 02-03 18:59  悬赏 30  发布者:mzl168…… 给我留言  回答:(3)
A和B是同胞兄弟,两家建房时建在一起(同院但房间隔开,每家两室一厅)。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时拆除了该房屋,拆房前对该房屋及其内部财产进行了登记,但在签字时由于A和B在外地,由A和B的父亲签的字,因而本该有的两个签名变为一个。结果在随后村委会进行补偿时认为只有一个签字,所以只给其中的一户的赔偿款。问该村委会是否该进行对另一户的补偿?该情况涉及哪条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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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3 19:06
这主要看户口本上是否分户。
回复时间: 2014-02-03 19:12
答:不是以户支付赔偿款的,是以房屋面积、结构等评估作价后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4-02-14 22:17
这主要看村委会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怎样的,如果兄弟俩的户口本是分开的,而村委会是按户予以补偿,那么不管是有一个还是几个签字,都应当按照两户予以补偿;
    如果村委会的补偿方案当中是按照拆迁前丈量和对该院房屋的评估予以补偿的,那么所补偿的钱款给其中的一户,但是该钱款是应当由该两户人即该兄弟俩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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