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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沃尔玛涉嫌“价格欺诈”

河北-廊坊 02-04 11:18  悬赏 0  发布者:13354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于2014年1月17日也就是锦州店开业的第二天,在锦州店购买了32袋(两箱)蒙牛鲜牛奶,店内台面标价为每袋售价1.9元,可收银台电脑扫描后显示,每箱价格为35.2元,折合为每袋2.2元。我购买的两箱牛奶,每箱被多收了4.8元。
发现这个问题后,我立即找到了锦州店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核实后给他找回了多收的9.6元,理由是收银员价格计算错了,但我认为真实情况并非如此。电脑扫描怎么能错!
   1月18日早9点多,我第二次来到沃尔玛锦州店,蒙牛鲜牛奶的台面标价仍是每袋1.9元,我又买了16袋(一箱),结果收银台还是按每袋2.2元收了他35.2元。也就是说,超市方面并未及时改正价格错误。
我到服务台要求开发票被服务人员拒绝。“我后来又买了一箱,并且顺利交款35.2元,并顺利走出超市。”这就说明,如果消费者不主动发现问题并找店方退款,店方就会默认以每袋2.2元的价格多收取消费者0.3元,这是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我先后二天在不同的时间段四次购买同样的鲜奶,其中三次找到服务台,服务台也先后二次退给了我多收的款。。。(有电脑小票为证)。他们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改正而是直到我第三天找到他们要举报,才有所动做那。。这是否为恶意欺诈!
    请问律师同志。。这件事属于那类法律问题,怎样写状子。为这事我耽误多天工作,他们是否应给补偿!是否给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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