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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3年,离婚受法律保护吗

 02-05 11:18  悬赏 20  发布者:wn0924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朝阳 回答:(2)
我是女方,结婚时年龄不到,未办理结婚证,当时要彩礼6万多块钱,因为一直未怀孩子看病用掉1万左右块钱,男方以给看病为理由,挣的钱都给父母,连零用钱都不给,如果就这事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可以索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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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2月05日 11时22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追问:

如果男方要求退礼金和看病用掉的钱,要全部退还吗

回答:

彩礼应当适当退还。

追问:

那彩礼又没有单据,我可以否认吗

回答:

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要求退还彩礼,他就要拿出证据来。

追问:

如果他有了证据,我可以以他不给零用钱,还想跟他继续生活为理由,拒绝退还,法律予以支持吗

回答:

不支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5 11:39
属于同居关系,无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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