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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02-06 21:10  悬赏 0  发布者:小青蛇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您好:
    我是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村民,因我村目前要搞“新村建设”项目,需要耕地征用,总用地面积约74亩,其中50亩是耕地,24亩是自然村,征地价格按鄞政发(2013)18号文件执行,征地协议已经发放到被征地农户,内容包括地亩、价格等。至今还有24亩耕地农户尚未签订征地协议,可是姜山镇与村就实行强填,2013年8月份地质堪测,9月份挖表土,2014年1月份填田。
     我们不签征地协议的原因是1、政府向上级申批的“暂拟名称为姜山镇农村宅基地复垦启动项目”,是否合法?2、自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我村土地承包权证没发到户,都在村里统一存放,因为权证田亩是全村人均1.35亩,实际社员分田是以队为单位分田,与权证田亩对下称,权证内更没有土地四址界限,土地征用协议送到户了,可是承包权证还没看到过,政府这种行为是否合法?3、农户在还有45%尚末签订协议下,政府是否可以向上级部门审批有关手续?是否可以实施填田?这样程序是还到位?为此我向贵律师咨询请给予我维权建议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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