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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补偿

重庆-城口 02-07 19:23  悬赏 0  发布者:张米子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家土地在1992年被国家征收,得到少有补偿,且没有安置人口。闲置至今,即将开发,能否申请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7 20:31
你好
依法当然可以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2-07 20:07
可以主张
追问:

土地被征收,现在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也可以要求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4-02-07 20:53
当然可以
追问:

当时国家是以支持国家建设的理由征收的土地,属于建设用地了,但国家收回后没有做任何使用,一直闲置。如果可以要求补偿,应向什么部门反映?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5年10月12日 法[2005]行他字第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渝高法行示字第47号《关于赵建请求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此复。

回复时间: 2014-02-08 10:17
你好,可以依法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详情请致电夏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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