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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归属问题

广西-柳州 10-08 00:10  悬赏 5  发布者:Skj6473 回答:(4)
律师您好:我们在法院协议离婚,协议注明儿子随父亲生活,房子的产权归儿子所有,父亲享有居住权.(房子是婚后共同买的,名字是父亲)若没有马上过户或父子没有去公证过,只根据离婚协议,房子产权是儿子的吗?父亲或儿子能买卖该房产吗?现在产权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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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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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0-08 10:12
可凭离婚协议办理过户,过户到儿子名下。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640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0-08 16:51
你好,尽快凭离婚协议将房产办理到儿子名下最保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10-08 00:39
实际上你们是把房产赠与给你儿子。严格的说是赠与合同。经法院确认你们的合同成立了。将房子赠与了你儿子。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在你的事件中要使得夫妻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你的事件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你和丈夫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
回复时间: 2010-10-08 14:30
应尽快办理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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