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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权

天津 02-08 11:28  悬赏 15  发布者:玉雪2013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农村的1996年我与母亲互换了住房(没有协议),互换后2006年母亲在我名下的住所去世,母亲名下的房屋因为我当时没有钱修建所以闲置,2008年我的二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建了我母亲名下的宅基地,2010年这两住所均由政府拆迁还迁,我名下的住房作为遗产已经分割。母亲名下的房屋被我的哥哥占用。 现在我想要回我母亲名下的房产,请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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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8 11:37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2-08 11:31
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2-08 11:36
对于你母亲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进行处分,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我的补充: 2014-02-08 11:36
对于遗产继承,需要首先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去世,需要先析出一半归配偶,然后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可以直接进行继承。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对于继承份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均等的基础上,依据一方是不是尽到赡养义务等存在略微差别。
对于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回复时间: 2014-02-08 13:47
您好,1、您的房子已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是由于您与您母亲将房子互换,所以您母亲的房子归您,您的房子归您母亲吗?如果是这样,则您想要回您母亲的房子,其实是想要回您自己的房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您的二哥返还原物。
2、如果您想将您母亲的房子作为遗产来继承,则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您知道您的权利被侵害是否超过二年?如果超过两年,则已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对方可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法院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4-02-08 14:1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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