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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

辽宁-丹东 02-09 00:06  悬赏 30  发布者:zd4567……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由于我年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撞了一台停在路边的车辆,这起事故我负100%的责任,车辆价值在60万左右,刚买的新车,具车主说不到一个月!
现在本市还不能维修该种车辆,已经送到沈阳维修了,车辆到现在还没有维修完。
但是,当时,车主说过,要求折损费的问题!
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将来,车主要求折损费和误工费、或者来回上沈阳的花销,是通过法院起诉我本人,还是保险公司?或者说,这个折损费和误工费等等一切的费用,是我本人拿,还是保险公司拿?
前提是我的车辆保的是全险!开的是单位的车,但是,单位已经表示了,不会出这笔钱的。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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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9 08:59
您好,
保险不足额的部分,如是工务行为,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2-09 12:03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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