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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广东 02-09 10:56  悬赏 0  发布者:77729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离过婚以前生有一女孩,小孩离婚时判给了女方户口也跟了女方,现在再婚生育了两个小孩,大孩是女儿小孩是儿子,现在计生办讲话超生,要政收社会抚养费,要安上年度人均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三倍收取,但我妻子她是初婚的,是不是超生 ?如果是超生计生收社会抚养费不是应该安一个人超生,安一个人的生活水平的三倍来收吗?我夫妻都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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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9 11:56
三倍以上的!
回复时间: 2014-02-09 11:56
你是属于超生了,至于是否可以按照你说的收费,可以和计生部门进行沟通。若你依然认为不合理,可以进行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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