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

北京-海淀区 02-12 16:32  悬赏 0  发布者:donghu…… 给我留言  回答:(11)
为了留住北京户口,一个朋友希望用我的户口买房子,再做公证,公证给她,请问这样做,我们两个双方要承担什么风险或者责任
问题补充:
请问,这样合法吗?因为他没有北京户口,所以会不会无法公证财产归他所有,或者可不可以过户给他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59
您好,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4-02-12 18:52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36
你好,你们如果按照约定履行,没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37
根据您的描写,对方的风险较大。您最多是无法在购置房产。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42
对方的风险大。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56
对方的风险较大,且对你今后购房也有一定影响
回复时间: 2014-02-12 17:14
一般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2-12 18:11
你好,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4-02-12 19:55
对方风险比较大,你再买房的话就属于二套房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21:23
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其实属于借名买房。如果他以后没有购房资格的话,房产今后无法过户。按赠与的话,要支付20%的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2-13 11:05
您好,这个有一定的风险,对您来说您的买房指标被他给占了,对他来说风险跟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