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离婚诉讼请求
甘肃-平凉 02-13 12:19 悬赏 20 发布者:zsch19…… 给我留言 回答:(7) 妹妹与丈夫结婚7年了,结婚时彩礼3万多元。因为感情不和现在要离婚,因为都是农村的,所以基本没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房产,也没有积蓄和外债,只有一个6岁的女儿,先前是她的爷爷奶奶抚养。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孩子归他们抚养,女方净身出户,还要承担抚养费,这一点我们女方不能接受。由于协议离婚双方未达成共识,现在男方起诉了,目前正处于庭外调解阶段,作为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又不甘心净身出户,落个什么也没有,还白白搭上7年的青春,想要点补偿费,但不知道应该要什么补偿费,也不知道应该要多少,万一补偿方面不成功,那么必须要孩子的抚养权,总之作为女方决不能净身出户,请问我们要应诉,应该有什么诉讼请求,请详细讲解,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12:39
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12:29
1、关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又坚决离婚的,就得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3、债务承担的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因为对方没有过错,且你们之间不存在经济补偿的情形,所以,你要索取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又坚决离婚的,就得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3、债务承担的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因为对方没有过错,且你们之间不存在经济补偿的情形,所以,你要索取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 [甘肃-张掖]
- 杨培栋律师
- 1933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12:36
要求支付经济困难帮助金。
- [甘肃-兰州]
- 杨琪律师
- 848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14:03
你好,不抚养孩子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于补偿费,没有法律依据。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3 17:09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没有补偿的说法。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甘肃-兰州]
- 钟晶律师
- 46410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4 10:27
你好,如果他们婚后确实没有什么财产,那么也就分不上什么的,只有由财产才能分割的,没有确实不能分割的,你说的什么补偿费法律是不支持的,当然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不是你们要争取法院就能判给你们的,这个要看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条件好,法院才会将孩子判给谁的,根据你说的情况,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这点对男方是有利的。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5 16:35
你好:如果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则女方分不到财产。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孩子已满16周岁有工作有生活来源则父母不再抚养,孩子18周岁了还未读完高中,则要抚养到高中毕业的。本案中因为孩子一直由男方的父母帮带,故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故女方争取到孩子扶养权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女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男方不要求支付的除外。至于女方因“白白搭上7年的青春,想要点补偿费这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请问大家: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向原告提过错损害赔偿请求? 5个回答15
- 民事诉讼,离婚诉讼请求 9个回答0
- 男方私下提出离婚,女方认为受损害提出诉讼的请求 1个回答0
- 第二次诉讼离婚调解程序时女方以死来威胁,没有判决离婚。第三次提起 3个回答0
- 原告离婚案件已立案,在开庭前能增加诉讼请求吗? 7个回答2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李波)(2024-02-19)·父母都是农村底层人,他们用“孝顺”来绑架我,让我很痛苦,该怎么办?
- (崔新江)(2023-11-20)·起诉离的婚,没有离婚证,只有判决书,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领证?
- (陈晓云)(2023-11-14)·离婚男方要求两个孩子归男方抚养,但是男方把交给爷爷奶奶或者亲戚姑姑什么的
- (李波)(2023-11-05)·您好,我想为我妈妈咨询一下。我妈妈和爸爸结婚二十多年了,两个孩子也都成年了
- (王远洋)(2023-10-25)·我这边要填一张表,上面有个栏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我父母已离婚
- (陈铠楷)(2023-10-14)·我父亲不是亲生的,也没有和我妈登记结婚,他在开车时打我,犯法吗
最新回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