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咨询

江苏 02-15 11:23  悬赏 0  发布者:092799……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妻子一直说我对她不够好,但我不知道她的好到底是什么标准,我自认对她和她的家人都尽责了,让她和我在一个城市打工也不肯,去年一年没回家一次,连问问儿子情况的电话都没有一个,今年正月初二我去她妈那里拜了年她才回家,跟我要了四五千块钱的东西后,没过几天就要跟我离婚,本来说好孩子归我的,现在她要争孩子,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问题补充:
年前她从上海直接回的娘家,甚至没有顺路下车回家看看孩子,以至于去拜年的时候儿子都不认识她了,叫她阿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5 16:5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追问:

谢谢您,我可以只要他妈妈有空的时候过来看看他,抚养费随她自己的意思,哪怕由我一人承担,毕竟女人在外打工的收入总不会太高,况且我们双方都有房贷要还(婚前的),而且我们夫妻都是没有父亲的。

回复时间: 2014-02-15 12:15
你好 你可以起诉离婚 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判决小孩抚养权的归属!
追问:

谢谢您,其实现在要离婚的是我老婆,为了儿子我不想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