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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第二次离婚起诉

 02-16 13:51  悬赏 0  发布者:207286……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金华 回答:(10)
你好!2013年9月5日我向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2013年10月10日审理的!我现在可不可以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了?是否还在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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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16日 13时53分
这需要看你的判决什么时候生效,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重新起诉。
我的补充: 2014-02-16 13:53
仍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追问:

10月14日收到的判决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6 13:53
不行,还不到6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2-16 14:10
6个月后,才能起诉,就在原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2-16 17:02
半年后可以。一般在原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2-16 18:18
6个月后,才能起诉,就在原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2-16 20:35
这需要看你的判决什么时候生效,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重新起诉。
我的补充: 2014-02-16 20:36
现在还不到6个月,不能重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2-16 20:47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
回复时间: 2014-02-17 09:50
六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2-28 10:12
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重新起诉,仍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01 15:50
要先确定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案件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按照规定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你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还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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