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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创新所有权的问题

江苏-南京 02-17 10:57  悬赏 0  发布者:ZhZhch……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再进公司之前策划了一个互联网产品原型,两个月之后于某公司供职,供职期间我将这个产品的大体思路在报告中向上级做了简单的汇报,但没有提及具体细节。同时我在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我想请问我可以为这个产品原型以自己为所有人申请专利吗?会触及保密协议的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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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17 15:07
很难被认定为非职务行为,可能促及保密协议。
追问:

保密协议并未说明我在公司期间所提及的所有构思归公司所有 甲方的经营秘密可能相关的包括甲方的发展规划 项目方案等 目前公司未对此项目立项 我也从未因此方案使用过公司的任何设备与资金 因为在进公司之前方案已经构思成熟了 这种情况呢

回复时间: 2014-02-18 09:40
要看你保密协议的具体内容。
追问:

保密协议并未说明我在公司期间所提及的所有构思归公司所有 甲方的经营秘密可能相关的包括甲方的发展规划 项目方案等 目前公司未对此项目立项 我也从未因此方案使用过公司的任何设备与资金 因为在进公司之前方案已经构思成熟了 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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