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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

 02-17 14:07  悬赏 5  发布者:luo134……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岳阳 回答:(4)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1月30日晚,我乘坐同学驾驶的摩托车在街道上行驶,前方一辆越野车,我们紧跟其后,突然,前方越野车紧急向左变道行驶,也没打转向灯,致使我同学也紧急向左变道而摔倒。摔倒后,越野车并没有停车,只是一溜烟的跑了。后来同 学叫车追,追了很远才拦住越野车。后来越野车打了交警电话,交警也来了。后来越野车司机怕交警扣他的车辆,就提出私了。交警就走了。越野车车主同意陪我们4000元人民币。车主写了个收条要我们签字,收条是这样写的:本人吴某某驾驶越野车在街道上时遇右前方一辆小车在行驶道上突然倒车,我车紧急往左道变道行驶,造成正后方一辆摩托车往左变道而摔倒。故本人同意支付4000元人民币给摩托车一方。完了就是收款人签名。我们就把字签了,原以为这事就完事了,可越野车车主现在要上法院告我们敲诈勒索。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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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17日 18时33分
组织证据应诉即可,不可能是诈骗,属于民事纠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虽不曾相识,但看到您的悬赏分那么高。顶起,湖南人民的骄傲!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7 14:19
不构成敲诈勒索
回复时间: 2014-02-17 14:25
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敲诈勒索,你们可以根据对方的收条起诉解决
追问:

可是收条在对方手中,我们当时什么也没要他写,我们只把给他的收条用手机照下来了

回复时间: 2014-02-17 15:47
收条已将事故情况及对方自愿赔偿的情况写清楚了,不属于敲诈,不用担心。
追问:

可是收条在对方手中,我们当时什么也没要他写,我们只把给他的收条用手机照下来了。

评论者:陈浩律师
时间:2014-02-17 19:23
对方对自己的主张要提供证据的!这样的话,那个收条他就要拿出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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