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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甲15年前用农民乙的名字购买了村里的农民房,只凭个人之间

北京 02-18 11:1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0)
居民甲15年前用农民乙的名字购买了村里的农民房,只凭个人之间的协议能避免以后的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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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8 12:18
不能。建议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14-02-18 13:19
不能避免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8 14:22
未必。实践中存在很多合同(协议)纠纷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8 16:22
您好,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15
无法避免。参考如下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我的补充: 2014-02-18 11:16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24
你好,发生纠纷,协议可做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25
你好,有风险,双方签定协议,约定相关注意事项.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42
您好,这个事情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一定的风险: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2-18 12:52
不能避免纠纷,只是能够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回复时间: 2014-02-18 16:50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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