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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男,离婚单身,与对方女已婚共生1孩子,现在就孩子抚养权

广东-广州 02-18 11:36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男,离婚单身,与对方女已婚共生1孩子,现在就孩子抚养权,我要争取,我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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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4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获得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41
建议聘请律师你这个案件比较复杂。还要考虑孩子大小、经济状况和成长环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41
双方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2-18 11:53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孩抚养权。如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电话联系进行详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4-02-18 15:3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获得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2-18 17:31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2-18 21:20
法院要参考哪方的抚养条件更有利子女成长
回复时间: 2014-02-19 00:33
孩子多大,谁的条件好,以及孩子一直谁带,一般来说,对方婚外生子,孩子归你比较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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