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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

 02-19 16:40  悬赏 20  发布者:hwb74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3)
石家庄棉纺五厂一批旧房要拆迁改造,其产权已经卖给了住房,而且此拆迁是石家庄市桥东区重点项目,必须在2009年完成拆迁。厂方在没有和住户协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了一套拆迁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货币补偿。按政府规定给予货币补偿。但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房不得在原址购买新房。他们的这条规定合法吗? 
(二)产权置换。按原住房面积加7平方米无偿赠送,超出面积分段规定不同的价格。而且还按旧房面积规定新房可选择的范围,不许选择超范围的新房,花钱也不让你买大房子。按他们的规定,我可选择的户型、面积和朝向都非常不理想,所以还没有和他们签署协议。其实他们制定的新房的价格并不低,我还没和他们谈价钱的问题,只是选择的户型、面积和朝向问题都谈不到一起来。对方完全拿出一幅厂里说了算,职工就得听厂里的话的态度,就是他们制定政策,住户签字,根本就没有平等协调的概念,态度十分恶劣。 
我想请教两个问题: 
(一)他们的规定合法吗?如果我和对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会有什么后果,我的房子会不会被强拆? 如果对方强拆我的房子我怎么办?
(二)厂方说已经有大部分人签署了产权置换协议,只有少不部分人还没签,若几天后还不签,致使拆迁无法进行,将张榜公布未签署协议人员的名单,责任由未签署协议人员承担,我想问他们这么做合适吗、合法吗?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做,我是否有理由起诉他们,比如精神损害、名誉损害等。 
急等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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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25日 22时33分
房屋拆迁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9 21:06

 1、规定不合法,侵犯了你的消费自主权。2、未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申请房屋拆迁部门仲裁,强拆的可能性很小。3、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09-03-04 11:52
 您可以组织大批人马到北京告   这么一闹肯定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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