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李保忠  
已解决问题

孩子探视权

 02-18 16:22  悬赏 0  发布者:maomol……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滨州 回答:(4)
你好律师,我姐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法院判的时候说可以让我姐接孩子小住,可现在男方不让接,我们起诉过,可依然不让接,在农村男方不让接法院也没办法,我们白起诉,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18日 16时26分
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可他们直接把孩子藏起来,我们去过好几次,

回答:

法院 有强制执行的办法,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恶意不履行,要求法院司法拘留。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8 16:27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2-18 16:31
你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2-18 16:32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内蒙古赤峰
北京西城区
山东淄博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3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281
辽宁 大连
人气:13518
广西 南宁
人气:21117
湖北 襄阳
人气:440174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