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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 因病死亡,应得几个月补尝费

吉林-吉林 10-09 20:41  悬赏 0  发布者:junhui 给我留言  回答:(2)
家属因病死亡,当时在职。请问能得几个月补偿、?单位说给十个月全额工资,可我听说,要补偿二十个月的,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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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09 2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回复时间: 2010-10-10 12:19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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