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申维丰  刘同发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婚后父母买的房产属不属夫妻与共同财产

陕西-西安 02-21 10:42  悬赏 0  发布者:快乐薯条 给我留言  回答:(10)
您好,请问若是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子女买了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7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1 12:39
如果父母以书面形式明确该房产赠与子女一人,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21 10:44
一方父母为自己购买房子登记子女一方名字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谢谢张律师

回答:

不客气。

回复时间: 2014-02-21 10:46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21 10:47
就您的提问解答如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 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依照法律规定 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除非有特殊约定 否则的话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21 10:48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 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依照法律规定 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除非有特殊约定 否则的话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21 10:49
您好: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满意,请采纳以上法律意见
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2-21 11:02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2-21 11:18
看是登记在谁名下
回复时间: 2014-02-21 11:27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2-21 15:54
如果房产证上写该方子女姓名,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具体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