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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离家出走,娘家人不给见

 02-21 20:25  悬赏 0  发布者:王建豪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我们夫妻吵架了,老婆离家出走,娘家人不给见,留下两个孩子我自己带,我有她夜不归的证据,这样我也不想离婚,我可以起诉她吗,如果真的离婚的话孩子都愿意跟我在一起,法院会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离婚了债务问题我会不会少承担点。拜托各位了我不懂怎么悬赏答案,希望各位能帮出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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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2日 08时52分
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承担共同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说的很详细,也让我懂了一些这方面的法律,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1 22:09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4-02-22 00:30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你妻子的行为不视为存在重大过错,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分担。
孩子的抚养权可向法院争取。
回复时间: 2014-02-22 09:54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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