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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动迁搬离是否可行?

上海-静安区 02-23 22:22  悬赏 20  发布者:咆咆熊 给我留言  回答:(2)
动迁协议巳签,最后期限二月二十八日,我己准备搬家,但是弟媳想求得更多利益拒绝搬离,目前我居住前楼,弟媳占了亭子间,我兄弟87年早巳病故,我母亲活着的时候,因关系不好一直在外居住,如今他房里除了几个旧的傢具其他都没有,动迁组对我说;你搬家时要把弟媳房子里的旧东西也一起拿走,并且加以保菅,她的房门叫拆房队打开,里面的东西动迁组和居委会和我一起清奌,并且有公证员拍照证明,叫我不要害怕,但是我很担心,这样操作是否触犯了法律,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后果是什么,心中没底,希望得到各位大律师的指点,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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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3 22:49
你仅仅负责保管物品,不承担责任。再则,房屋征收补偿完成之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原权利人的权利丧失,无权再继续占有房屋。
回复时间: 2014-02-24 09:55
建议让动迁公司自己处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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