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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会得到怎样的审判结果,那些参与围殴的凶手是属于防卫过当吗?我弟媳妇和孩子可以要求提请民事诉讼赔偿

北京-通州区 02-23 22:44  悬赏 0  发布者:WZH531…… 给我留言  回答:(10)
你好律师,我弟在北京通州区某公司打工,今年春节过后去上班,公司无故与我弟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以迟到旷工为由拒不支付年前拖欠的工资1460元。2013年6月17日通州区劳动仲裁中心做出了我弟未能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定驳回我弟的仲裁申请。我弟不服仲裁结果又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9月30日判决我弟胜诉。可是这家公司仍然不支付我弟的工资。直到10月21日我弟再次去公司讨要工资,和老板发生了暴力冲突,导致老板死亡,我弟也被老板和其公司的多名员工围殴砍断动脉导致失血过多死亡的恶性事件。现在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之中,我想问问在这起案件中,我弟会得到怎样的审判结果,那些参与围殴的凶手是属于防卫过当吗?我弟媳妇和孩子可以要求提请民事诉讼赔偿申请吗。我弟就这样死的这么残忍,死在北京城,死不瞑目。他是多次讨要自己应得的工资,虽然钱不多,不到2000元,他不是去打劫老板,那个老板就是仗着自己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既然注册资金达1500万,为什么要欠我弟的1460元,就是无赖,就是流氓。就是在欺负一个举目无亲的打工仔,他的无耻激怒了我善良的弟弟,连法院的判决都拒不履行的流氓老板,那我弟就和老板来个了断,这个代价太大了,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弟媳妇和孩子的将来怎么办,我的父亲76岁了,丧子之痛,谁能体会。从小到大没有打过架,惹过事的善良的弟弟就这样离开我们了。很多人说为了1000多不值得搭上性命,那么换个说法就是打工仔为了1000多都应该忍让,认倒霉,可是我的弟弟已经死了,那这样岂不是为虎作伥,让那些拖欠工人工资的老板可以为所欲为的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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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4 08:37
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可起诉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2-24 08:32
导致你弟弟死亡的员工需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可以向其索赔。
  1,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2,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医药费
  医药费以实际支出为限,包括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4),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2-24 08:55
你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你弟弟已经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至于你说的赔偿,你们家属可起诉试试,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02-24 09:11
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2-24 09:24
属于正当防卫,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2-24 09:50
相应的案件事实,需要结合案件的证据进行判断。
建议案件较为重大,为切实维护你们的自身权益,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4-02-24 10:49
建议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回复时间: 2014-02-24 11:33
您好,对与导致您弟弟死亡的员工不但应承担刑事责任还应付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2-24 12:33
你好,应该在法院审理该起刑事案件时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30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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