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在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按照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处理怎么办

河北-石家庄 02-24 08:36  悬赏 0  发布者:钢铁战士11…… 给我留言  回答:(4)
基本经过:2013年10月15日7时50分许,申请人驾驶冀A *****轿车,沿东三环辅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东三环辅路与槐安路路口西南角位置时;被由西向东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陈乾伟的电动自行车,追尾在我车右后角。
  事故路段有交通标志标线;藁城交通警察大队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由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4 08:56
可以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2-24 11:03
你好!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2-24 11:35
你好,如果认为认定有错误,可以申请复核,如果对符合还不服,可以在法院审理时提出。
回复时间: 2014-02-24 16:15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731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69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77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9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