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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户籍小孩在东莞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广东-东莞 02-24 10:12  悬赏 0  发布者:dgrbyf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14岁湖南农村户口小孩,2013年4月在东莞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如何赔偿?是否能按照东莞城镇标准赔偿?
1、小孩在出事前,曾在东莞某学校就读初中两年以上,有学校开具的各种证明。
2、小孩的父亲无固定工作。母亲在出事前,曾在东莞连续工作数年,但无社保、且因为工厂倒闭等原因,无法出具证明。其母亲工资曾通过现金等方式结算,因此银行账单有中断。
3、小孩一家在出事前,曾连续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有东莞某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租房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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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4 10:16
可以按照广东地区城镇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2-24 10:23
按户口所在地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2-24 10:2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2-24 12:09
小孩以户口为准,不能按城镇户口,因此农业户口的标准计算,其与成年人的不一样。
回复时间: 2014-02-24 16:56
可以要求按照城市标准赔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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