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需要赔偿对方的精神抚慰金吗?急

广西-柳州 10-10 23:46  悬赏 0  发布者:BUl1482 回答:(4)
我是大货车的车主,我正常行驶,在跟对面行驶的大货车会车时,对面货车的后面冲出一辆小轿车,他越线强行超车,与我正面相撞,小车司机当场死亡,交警的事故认定我负次要责任,现在死者家属起诉我,要求赔偿3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和40%的责任,请问专业人士,我需要赔偿对方的精神抚慰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1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0-11 09:28
你好,即使需要赔偿也不应该这么多,你是次要责任,应该在30%这样,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10-11 00:41
建议委托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10-12 00:08
赔偿3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和40%的责任没有错。
回复时间: 2010-10-14 12:06
先告你
        才能告保险公司--------------这些责任最后会转到保险公司身上,建议请老师介入,能维护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山西 太原
人气:49914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534
浙江 杭州
人气:100829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4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