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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提出离婚,怎么获得子女抚养权

河北-廊坊 02-24 12:58  悬赏 0  发布者:shuhui……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男方提出离婚,怎么获得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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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55
要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确定抚养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4 14:35
无法协商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02
要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确定抚养权。根据小孩的现状及年龄及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从发。
追问:

男女双方都有经济条件,小孩是从出生到现在5岁一直女方家里带.

回答:

如无特殊情况那么小孩由女方抚养的可能非常大

追问:

好的,谢谢~还想问问~现在草拟份协议书,可以把所有的条件都写在上面吗?男方同意就生效,对吗?

回答:

如没有在法院或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方可以反悔。

追问:

那如果女方需要提出什么要求,是不是也得草拟协议书,男方签字,到民政局登记生效?

回答:

如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13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4-02-24 17:40
孩子在2周岁~10周岁无法征求孩子意见,法官判决是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标准。
可以通过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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