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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上门占地拢事,并先动手打我方,我方将对方一人用刀砍伤

江西-吉安 02-24 13:18  悬赏 20  发布者:小小太阳花 给我留言  回答:(2)
邻居有意上门占地两次上门拢事,带了一把锄头来,共来男女8人等,并先动手打我方,我方用菜刀将对方一人右脑上砍伤,并将我方打伤几人。伤者送医院目前已经赔1万医药费。当日派出所来人,将我方持刀伤人者带到派出所,并一直关押十天,后放回来后又抓回派出所关押在检查院一直没有处理此案。而对方上门闹事者一个也没有被抓进派出所。请问如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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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21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02-24 13:24
要求公安做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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