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咨询

广西-河池 02-25 07:58  悬赏 0  发布者:81658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我老公2010年结婚,生育一男孩现有3岁半,现在双方都在外地不同城市打工,没有感情了,要求离婚,我跟我老公商量说共同抚养小孩,离婚不离家,可是他不同意,他要求我放弃抚养权!
  我是农村的,我现在在城市有一间门面,银行流水一个月有一万,这些都是我个人的,与我老公没有关系,我现在每个月回家看一次小孩,生活费和学费我跟他一人一半,他有半年没有回家了。
  他家是县城的,有房子,但是没有房产证,也没有田地,还是跟他父母和兄弟姐妹一起住的。他银行流水也没有我多。
 请问如果上法庭的话,我有多少几率可以得到小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5 08:51
你得到孩子的机率是很大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5 15:1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6 11:3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2-25 16:55
抚养权按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可以积极争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95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0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44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