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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遇到不讲理的装修公司怎么办

上海-闸北区 02-25 12:17  悬赏 0  发布者:坐观云起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9-10与上海凡人居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明确2013-9-15开工,2013-12-31交工。凡人居开工后拖延工期,施工中工地基本处于无人状态。一直盯到11月初,凡人居讲:不干活的原因是合同上有些价格过低了无法施工。要求按合同办事!讲:亏本生意不做!要求终止合同,凡人居讲:先要赔付给他正常利润4万元钱,然后再对工程结算。(有58800元预付款在他手上)。无奈为了正常地将装修进行下去,为了不赔付他不用正常干活就能轻轻松松那去的四万元。非常不情愿地委怯求全,在11-1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将由凡人居拖延的工期转嫁到我的头上,工期延后到3014-3-14.但是还是不按补充协议办事,工程质量可以用惨不能睹来讲,卫生间的粪管今后肯定会漏到,楼上楼下全是粪水。墙面是斜的,而且挺着大肚子。不一一举例,凡人居竟然讲:这个装修队伍是第一次合作,由于工费低所以用了这种工程队。现在为了对你负责,帮你换工程队。但是你要加钱!于是在2014-2-19日又发来一个人工费调整书,要我确认再带后续施工队去现场,换句话讲又要签补充协议了。开工已经过去开半年了,工程做了四分之一不到。还留有不少的隐患。如果我终止合同真的要对凡人居进行赔付吗?如果我不要赔付,那么凡人居是否因该承担我的损失呢?不知我家的装修要经历多少年才能完工?在签订家装合同时,消费者根本不可能存在有与装修公司讨价的余地,所有价格是你们定的。合同真的可以用补充协议一次次地修改吗?
问题补充:
如今法院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别来。找相关政府部门,理所当然,踢皮球。兜一圈,筋疲力尽,无方向。犹如古语讲:会吵小孩多吃奶。无懒永远占便宜。网上能解一点郁闷气。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在家庭装修中遇到了烦心事。以致寝食难安,走投无路,无奈只得请领导,给早已年过花甲平民百姓予帮助。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干活。要求抓紧施工,反过来要我签.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不合情理的修改。不签!不施工!无奈,迫于淫威,求太平.签了补充协议。可恶的是.签了补充协议,还是不按补充协议办事。开工已经五个月多了,工程量做了四分之一还不到。要求抓紧施工,竟然提出.要再签一个补充协议,要大幅度地提高人工费。我但凡稍有一点办法也不会麻烦您们,这毕竟是惊动政府.办事机构的事情。
2013年5月与上海凡人居装修公司,商谈宝山区塔源路300弄223号房屋装修事宜。前后经历近四个月,于9月初签订装修合同。定于2013年9月15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交工。
开工后工期进程拖沓,工地上基本看不到人。多次打电话和上门,请尽快加紧施工进度,无果。11月初再三的提请抓紧进度,凡人居竟然讲:由于预算中的阳光房和水管的单价过低无法施工,你们如果想不让我们施工下去,先要赔付该项目凡人居的利润四万元,然后再对现在已经购买的材料和进行的工作评估,要么就再签一份补充协议。考虑到预付款已经交给凡人居,加上歇事宁人,为尽快将装修进行下去,因为现在租房居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每月还房贷的压力。无奈只得在2013年11月16日补签补充协议。讲明签订补充协议后一周左右完成水电工程。(实际为二个多月。)前后共用了五个月才做了,留有尾巴的水电工程。
但是现场还是无人施工。就是有人干活,也是很难让人能够承受,干活的质量。新砌的墙面会是大肚子,并且是斜的。二楼卫生间的门洞,在原来地方,敲掉又从砌。不按规矩施工,粪坑管不填实就填40公分的沙石,以致水电工对我们讲:如果今后今后粪坑管漏,水电工不会承担责任。明明只要打37个墙洞,要我付56个墙洞的钱。明明只用了615米的电线,对我讲用去了1800米电线。我于是凡人居一起进行丈量,丈量下来是615米.,等等不一举例。真的这个恶梦何时是头,也不知装修哪天能完工。完工后又会留下多少后遗症?
凡人居自己找的施工队伍,根本也不听他的指挥,并且施工质量也得不到保障。竟然讲:老沈走了,这个施工队是老沈带来的,凡人居也是第一次和他们合作。还讲了一个更为荒唐的理由:由于预算中人工费低估了,所以用的施工人员只得寻找低价的蹩脚的施工队,为了保证你的工程顺利地进行,给你换施工队,这个队伍确实不行,为了跟他们有一个了断,尽快地赶他们走,所以请你们就不按常规对隐蔽工程验收。
凡人居讲:相对好的施工队,价格也要高一点,人工费的差价你必须补上。于是又炮制一个新的人工费出台,我讲:预算是你们做的,我们是在弱势地位,在装修上根本不可能有讨价的余地,完全是听装修公司的,如果你们当初讲:价格低了,会找差一点的施工队,我们肯定会.让你选好的施工队。(签合同前后完全二副嘴脸)并且在签合同时,你们一再表示,会选最好的队伍给我们施工。才会选定你们。如果按照凡人居在2014年2月19日发给我的人工费预算,真的成了天价的人工费了。比我接触的任何一家装修公司都要贵。如果再签一个补充协议,后面还会有啥猫腻?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是否存在价格欺诈之嫌。
鉴于以上情况,与凡人居已经无合作的可能了。因为凡人居把合同当儿戏,片面地认为反正预付款在他手中,可以随心所欲对合同进行修改。竟然可以多次要求修改合同,不同意,不施工。钱在大爷手里,(预付款为58800元)要终止合同,对不起请交给我利润。凡人居不用干活,就能轻轻松松赚到钱,何乐而不为。工期给你拖着,你不签补充协议,就永远不能入住。但是凡人居忘了,合同是有法的!不是任人践踏的!消保条例也明确,对欺诈的处罚。这个国家还是有管理部门存在的!请求工商行政部门的领导公正地依法处理。我的要求:终止合同!因为是凡人居违反合同,视合同为儿戏,一再要求补签修改合同内容,要求凡人对甲方给予赔偿,赔付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退一赔一.,拖延工期的损失,拖延工期造成相应月份的房贷款,目前施工中的需要修补缺陷的理赔款,.再找后续施工公司造成的损失等等。)以上所言都留有完整的证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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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5 14:12
既然已经签订第一份补充协议,之前的公司等就没有疑问了。至于工程质量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目前来看,这家公司就是在坑你,而且明确告诉你用的是游击队工程队,所以你完全有理由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追问:

现在这家公司又要再我补签一份补充协议,不签,现在就不干活。怎么要求他赔偿相关的损失呢?
现在如果要解除合同,他要问我要赔偿怎么办?第一份补充协议,当时我不愿意签,当时因为就是预付款在他手上,又加上不签第一份补充协议,要我赔偿他四万元。
以为现在又不干活了,要换一个工程队,就要增加人工费!要再签一份补充协议!
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快半年了,装修进行到还不到四分之一。怎么办呢?

回答:

他无法要求你承担任何赔偿,现在是对方用外面的小工程队,工程质量也有问题,属于法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至于赔偿则要看你的损失情况了,我现在也不好说。你要准备一些证据。我们是几个装修公司的法律顾问,因此了解一些行内的情况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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