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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多次用尿泼到本人家门上,并威胁要砍我们全家。

广东-广州 02-25 13:39  悬赏 0  发布者:helloh…… 给我留言  回答:(1)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承认之前对原告造成的全部破坏行为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及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责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大写:拾万元),并赔偿原告精神费100000元(大写:拾万元);
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及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及其妻子(均已60多岁,退休)住在广州市越秀区麓景东路33号703室;被告住在原告楼下,并与其60多岁的母亲一起居住,至今未婚。
   
   自去年开始,麓景东路33号楼开始加装电梯,期间造成了很大的噪音,而且加装电梯的33号大楼是用沙土做墙体的,因此隔音很差。
   由于之前原告和被告有过纠纷,被告就一直以为是原告故意在楼上制造噪音骚扰被告的母亲,曾多次报警投诉原告骚扰被告,并多次声称自己的老母有精神衰落。被告的母亲也多次在其自家阳台或者门口破口大骂,脏话连篇,无法启齿。警方接到报警后多次来原告家里查看,发现原告本来是和其女儿一家三口居住在一起的,后来经过多次与被告的纠纷,为了邻里和睦,已经叫其女儿一家三口搬到隔壁楼租住,已经花费了几万元租金。期间都是两位老人居住,并未发现任何证据证明原告给被告造成了噪音骚扰,随后警告被告日后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要再继续报警,浪费公众资源。
   自今年2月份起被告已经多次用其母亲的尿泼到原告大门上,第一,二次原告为了邻里和睦,都勉强容忍了。然而被告第三次又在原告大门上泼尿,原告实在是忍无可忍,所以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之后,告诉我们没有证据,不能起诉被告,最好自行出资安装个摄像头,也只是和之前几次一样,按照程序去敲乙方家的大门,但是乙方拒绝开门,后来警察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事也不了了之,间接助长了被告的不法行为。
   2014年2月21日,原告自行出资安装了红外高清监控,因为我们楼道是声控开关灯源的,而且被告经常都是深夜偷偷摸摸的进行破坏和骚扰(在原告信箱里放死老鼠;用金属破坏原告的防盗门,至今仍有很深的痕迹;N次从自家阳台将生活垃圾扔到原告女婿的车顶上,有一次甚至将整个花盆扔到原告女婿的车顶上,给原告造成了几千元的损失;----此事原告也曾经报保险并报警,但是警察来了之后居然没有上到被告的家里咨询情况,而只是看了看现场并告知原告无法证明这个花盆是从被告的阳台扔下的,所以无法立案,就离开了,十分不负责任;此外,被告还用金属将原告女婿的车划了一道很深的痕,从驾驶室前门一直到后备车厢门;以上种种恶劣行为令人发指,由于无法提供证据,原告只能默默忍受。)
   
   2014年2月24日,原告下午5点半回家之后,被告于5点55分又偷偷摸摸地用尿泼到原告的大门上。(由于原告已经安装红外监控,被告泼尿的行为已经清晰的被原告的监控录制下来,并已经提供给警方)。原告再一次报警,警察到场之后告知乙方,原告有其泼尿的录像,并要求带被告去派出所问话,被告拒绝跟警察去派出所,而且态度极其嚣张,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告公然拿出菜刀要冲到原告家里砍死原告全家,幸被警方及时阻止,未造成人身伤害。
   之后派出所又召唤了几名警力人员,才强行将被告带到派出所问话。原告女婿也已经在派出所录了口供,现正等待派出所的处理通知。
   
   备注:本人是原告的女婿,两三年前,本人一家三口原先是和原告一同居住的,有一次本人的女儿在吃晚饭后玩了几下呼啦圈(当时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被告居然冲上来,猛敲原告的房门,原告开门后不由分说破口大骂,把本人的小孩吓得大哭,本人当时吃完饭外出散步,并未在场。本人回来后听说了此事,下去被告家里讨个说法。本人多次敲打被告的大门并大声告知要与其理论,但是被告拒绝开门,本人一气之下朝被告的门上踢了两脚,乙方当即开门与本人进行扭打,给双方都造成了轻伤。此事已经立案,至今未果。
   之后原告和被告多次因噪音问题发生纠纷,期间被告多次报警,但是始终没有解决问题,被告曾多次扬言要砍原告,两年多来多次骚扰原告,事实之前已经阐述,警方也多次处理,但很多次被告都拒绝开门配合警方。最后警方也只能不了了之,并未采取任何后续措施进行跟进。被告的这些恶劣行为不仅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给原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原告去年就因为与乙方发生纠纷后,回到家里由于心情不畅,导致了中风并住院一个多月,期间花费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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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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